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口頭承諾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糾紛 閱讀(1.03W)

口頭承諾一樣有法律效力

口頭承諾有法律效力嗎?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詐、脅迫等依法應認定為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且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口頭承諾的內容,該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

該圖片由註冊使用者"八度空間"提供,版權宣告反饋法律要求,民事活動應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我國自古就有“人無信而不立”的價值觀念,因此,問題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應當按照口頭承諾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頭承諾具有不穩定性,如果對方不承認,且己方當事人無法有效舉證,可能導致對方承諾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諾的情況發生。因此,還原當時的客觀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當事人能夠證明對方承諾的內容非常重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行為人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但是,口頭承諾的法律效力與"呈堂證供"的表現形式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口頭承諾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口頭承諾的存在需要當事人即主張方對口頭承諾進行舉證,也即如何對口頭承諾進行"呈堂證供"。

口頭承諾在對方承認的情況下(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的承認,並以庭審筆錄記錄的形式予以確認和固定,庭前承認,庭中反悔,則沒有實際意義),其受到約束,應當按口頭承諾的內容進行履行,對方承認,則不需要舉證,你陳述口頭承諾的內容就是了,但是,此種情況只適用於對方是非常老實的人的情形。

但是,很多人總會在現實利益前面反悔,不承認自己的口頭承諾。因此,需要以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口頭承諾的內容。如實際行為、其他書證、其他證人證言等等。但是,他們的證明效力都比較差、因此,口頭承諾是不可輕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