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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承諾書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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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承諾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承諾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承諾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離婚協議書經民政局登記生效,導致離婚。承諾書簽訂即生效,不會導致離婚。

近年來,包括“婚前公證”、“財產協議”等在內的各種“婚姻保證書”出現在婚姻生活中,其中多數內容為一方如違反雙方協議,將受到懲罰;如果離婚一方自願放棄財產和子女撫養權等。那麼,對此應如何看待呢?

承諾書有法律效力,目前,在一些家庭中,妻子都握有一張保證書。這類保證書通常出現在一方(多為男方)有婚外情、賭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為後,為了挽回婚姻,被迫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認錯,保證今後會“痛改前非”,並約定今後如再出現類似問題從而導致離婚,“財產都歸對方所有”,“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等等。

這類保證書在現實生活中不算少見,但這種“承諾書”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在離婚訴訟中能否被法院採納?

承諾書中關於該方存在過錯行為的記載,可以作為另一方主張感情破裂和對方存在過錯的直接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具有重要的證明效力。如果這種過錯符合《民法典》46條規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無過錯方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承諾書,承諾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風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離婚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並根據承諾書的內容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不過,如果一方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違背另一方意願的手段,迫使另一方作出承諾或者保證的,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否定該承諾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