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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解決合同糾紛條款的效力有嗎?

合同糾紛 閱讀(3.26W)

一、約定解決合同糾紛條款的效力有嗎?

約定解決合同糾紛條款的效力有嗎?

約定解決合同糾紛條款的效力有的;《民法典》規定,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效力】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2、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4、訴訟

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對於能夠通過協商解決的合同糾紛,應當簽訂書面協商協議;對於無法協商解決的,應當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報告,並採取必要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以最大限度保護單位利益。

三、合同經濟糾紛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視窗立案;

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你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

綜合上面所說的,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條款是完全可以實施的行為,一般只要在合同中約定好,那麼在之後出現的合同糾紛就可以按約定的來進行處理,其目的性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雙方的合法權益,因此,對於此條款是存在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