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原材料委託採購合同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1.99W)

一、原材料委託採購合同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原材料委託採購合同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原材料委託採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檔案。銷售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

2、內容不同:採購合同內容包含供方與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雙方的通訊聯絡的電話、電報、電傳等; 採購貨品的名稱、型號和規格,以及採購的數量;價格和交貨期; 交付方式和交貨地點; 質量要求和驗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處理,當另訂有質量協議時,則在採購合同中寫明見“質量協議”;違約的責任。購銷合同內容包括貨物名稱,數量,質量和包裝質量,價格,交貨期限,違約責任等。

3、用途不同:採購合同用途是確定供需關係,銷售合同的用途是確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購銷合同的用途是在購買對方貨物的同時向對方銷售某些貨物的合同。

二、簽訂採購合同的注意事項

1,審查採、供貨雙方的基本情況:在採購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專案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的真實身份。若出面簽約的是某業務人員時要注意檢視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委託證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特別應注意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2,嚴格稽核採購合同主要條文: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

3,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採購合同雙方應就違約事項約定解決方式以及法律責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約定在違反合同事項時支付違約金。

根據上文可以得知,原材料委託採購合同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兩者的定義不同,兩者的具體內容不同,兩者的內容不同。原材料委託採購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就委託採購事項所達成的合意。此外,在簽訂委託採購合同時,需要注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