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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比租賃合同更有效麼?

合同糾紛 閱讀(3.06W)

一、《民法典》比租賃合同更有效麼?

民法典比租賃合同更有效麼?

《民法典》實際上跟租賃合同是沒有可比性的,因為租賃合同內容本身不能夠違反《民法典》的規定,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定義】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對合同效力影響】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金的一方為出租人,接受租賃物的一方為承租人。

1、租賃物的名稱。租賃物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指向的物件。

2、租賃物數量和質量。

3、租賃物的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賃物的維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二、如何解除租賃合同

1、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那麼自達成共識時起,房屋租賃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的,自條件發生時,合同自動解除。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對合同是否解除發生爭議的,應當起訴由法院審理。

3、如果出現了法律規定的解除情形,那麼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達另一方時解除。

但通常當事人會對合同解除與否發生爭議,最終也只能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理。

在當代的社會,租賃合同在簽訂的時候需要注意,其內容是不能夠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規定的,也不能夠違反《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否則其本身就是與法律相牴觸的,所以不會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