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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合同到期公司能不續約嗎?

合同糾紛 閱讀(3.35W)

一、懷孕期間合同到期公司能不續約嗎?

懷孕期間合同到期公司能不續約嗎?

懷孕期間合同到期的,公司可以不續約,但不可以解除合同,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是需要順延的,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為由解除女員工的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解除,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女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二、女職工懷孕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與女職工解除。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雙方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也應順延至產後一年,才能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女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勞動強度及禁忌勞動的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所謂“夜班勞動”一般係指從當日22點至次日6點從事勞動或工作。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內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

(1)製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烯雌酚生產的作業;

(2)作業場所放射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劑量的作業;

(3)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4)《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5)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風鑽、搗固機、鍛造等作業,以及拖拉機駕駛等;

(6)工作中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接作業;

(7)《高處作業分級》標準所規定的高處作業。

3、適當給予工間休息或適當減輕工作。

妊娠滿7個月應給予工間休息或適當減輕工作。女職工妊娠7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1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2個半月。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4、已婚待孕職工禁忌勞動範圍。

已婚待孕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作了規定,已婚待孕女職工不得從事鉛、汞、苯、鎘等作業場所屬於《有毒作業分級》標準中的第三級至第四級的作業。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要求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崗位。

懷孕期間合同到期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履行有關義務,涉及到用人單位不發放女職工懷孕期間的工資待遇的,是可以申請法院來處理的,在三期結合後,可以根據實際來解除合同或者續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