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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懷孕期間要續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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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懷孕期間要續簽嗎

現實中,有的女職工前腳剛懷孕,緊接著就發現自己與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馬上就要到了,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就會造成女職工的焦慮,甚至有的人為了保住飯碗,而選擇去做流產手術。但其實這個時候法律對懷孕女職工是提供了更多的保護,那一般勞動合同到期懷孕期間要續簽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勞動合同到期懷孕期間要續簽嗎

女職工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不需要續簽!

二、懷孕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勞動法中規定除非是職工本身的原因,否則單位不得藉機和懷孕的女員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職或降薪,不過畢竟產假期間懷孕女員工確實沒有提工勞務服務,單位應該如何支付工資呢?

(一)企業公司: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裡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二)機關事業單位: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

4.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 (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在閱讀了上述內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勞動合同到期懷孕期間其實也是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這個時候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延長懷孕女職工勞動合同的期限一直到三期結束。而在三期期限結束之後,雙方是否需要續簽勞動合同,則需要經過協商才能確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