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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糾紛 閱讀(5.08K)

一、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關於違章建築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在法學理論上主要有三種觀點:合同無效說、合同效力待定說和合同有效說。

(一)合同無效說

該說認為由於違章建築違反了法律、行政性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具有先天的違法性。因此,訂立的以違章建築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也就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隨之無效。

(二)合同效力待定說

該說認為應以違章建築是否可以經過補辦手續轉變為合法建築為標準確定合同的效力。即在合同訂立之後,違章建築的買賣合同因違章建築的不確定狀態而處於效力待定狀態,如果違章建築人依法補辦了有關土地管理和都市計畫方面的手續,使違章建築轉化為合法建築,合同的效力得以補正而成為有效合同;相反如果不能通過補辦相關手續而改變違章建築的違法狀態,合同就歸於無效。

(三)合同有效說

該說認為雖然違章建築在公法上被否定,但當事人在私法上訂立的違章建築買賣合同效力應不受影響,是有效的,理由在於買賣合同的債權效力取決於訂立該買賣合同是否符合生效要件,與出賣人的物權處分行為的效力無關。違章建築的違法性不能阻卻買賣合同的有效成立,違章建築由於先天的違法性導致無法進行初始登記,這只是導致違章建築的物權變動受到影響,卻不能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二、專業律師建議

由於對違章建築買賣合同糾紛的具體處理,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觀點並不統一,雖然最高法院的上述判例給出了明確的意見,但為避免糾紛,律師建議:

1、慎重簽署涉及違章建築的買賣合同。

如由於商業上的考慮希望簽署該類合同的,則建議瞭解清楚該違章建築是否存在補辦手續的可能性, 是否已經經過了相關行政處罰以及處罰的具體內容,同時買賣雙方應當對後續可能的法律後果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以及風險意識。

2、買賣雙方應就合同無效後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的約定。

由於違章建築的買賣合同存在較大的無效可能,提前約定相應的責任承擔,既有助於預防惡意違約行為,也有助於快速解決糾紛。

3、建議各地法院統一裁判規則。

合同效力的合理平衡,目的在於在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儘量實現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預期的法律效果。規劃,無法補辦合法手續的違章建築買賣合同則應按照合同無效處理原則進行處理,並按過錯責任承擔損害補償責任。

不能脫離實際情況來談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體地方法院作出判定。作為百姓,我們在簽署涉及違章建築買賣合同的時候需要謹慎。來確保自己的利益沒有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