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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合同糾紛 閱讀(8.56K)

定作合同是生活中較常見的一種合同形式,大家清楚定作合同的具體定義嗎?發生定作合同糾紛如何解決呢?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定作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定作合同的概念

定作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常見和普遍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251條第1款對定作合同所下定義為:“定作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定作合同中,完成工作並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沒有以定作人、定作人指稱雙方當事人,也不影響對其法律性質的認定。定作合同的定作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在定作人為數人時,數個定作人即為共同定作人,如無相反約定,共同定作人對定作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定作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一、定作物

1、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問題: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為了防止定作人在工作中浪費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規定定作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額。要求定作人本著經濟節約原則使用原材料,如果超過原材料消耗定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定作物樣品的封存保管問題:

若存在定作物樣品的,樣品應進行封存並當場由定作人和定作人確認後簽字。此外,樣品的保管問題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樣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樣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規定保管人保管義務,並要求若保管不當造成損失或丟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3、定作物的後期保證問題:

因有些定作物無法在檢驗當時就發現問題,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在一段期限內定作人要保證定作物的質量合格問題,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造成定作物存在問題以外,定作人應負責定作物的無償修復或更換。此外,質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損失的,定作人還應負賠償責任。

二、支付款

1、定金條款的規定:

在簽訂合同時,當事人若採用定金的擔保方式的,定金數額一般以合同總額的20%為限,且交付時間要在定作人進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時規定,若是定作人違反合同時,應雙倍返還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違反合同時,定作人不返還定金。

2、關於結算方式應注意:

結算方式是指價金和其它費用的清結方式,包括現金結算和轉帳結算兩種。要注意,除了國家允許使用現金履行義務的以外,定作合同的結算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三、關於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規定

1、提交期限問題:

在約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時應注意計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時間;

2、提前或延期提交問題:

合同中應規定若是定作人或者定作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定作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定作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定作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共有四種: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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