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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風險的方法包括哪些?

合同糾紛 閱讀(3.24W)

一、轉移風險的方法包括哪些?

轉移風險的方法包括哪些?

轉移風險是指把可能的風險損失通過某種方式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單位的風險管理方式。轉移風險的具體方式主要有交易轉移、合同轉移和保險轉移等。交易轉移多用於投機性風險。轉移風險例如,當預測股票價格將要下跌時便賣出股票,將股價下跌的損失轉移給買人股票的投資者。合同轉移是指通過在合同中訂明有關條款,將風險從一方當事人轉移給另一方當事人的風險管理方式。轉移風險例如,商品的銷瞥方擔心買方不付款,經與買方協商,轉移風險在商品購銷合同中訂明預付款條款和違約金條款,將賣方違約的風險轉移給了買方。

轉移風險保險轉移是指以交保險費為代價,轉移風險將風險轉移給保險機構,當保險機構承保的風險發生事故後,由保險機構按照約定向被保險人或指定的收益人給付賠償款。當風險管理者估測的損失較大並且將保險費與可能獲得的保險賠款相比認為比較合算時,轉移風險可以考慮採用保險轉移方式。轉移風險特別是保險轉移是應用範圍最廣、最為有效的風險管理方式。

二、規避風險的方式有什麼?

1、風險迴避:風險迴避主要是指投資者有自主意識地放棄風險行為,但是由於在風險迴避的過程中投資者放棄風險行為的同時也放棄了潛在的收益,因此風險迴避也是最為消極的一種應對風險的方式;

2、損失控制:損失控制需要與風險迴避相區別,主要是指投資者通過某種計劃或者措施來使自身的損失降到最低;

3、風險轉移:風險轉移是指一個人通過與另外一個人簽訂某種契約,從而將風險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為。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風險轉移主要有兩種形式,分別為合同以及保險;

4、風險自留:風險治療可以分為兩種形式,分別為有計劃自我保險以及無計劃自留。

交易轉移、合同轉移和保險轉移是轉移風險的主要方法。而規避風險有四種方式,第一種是風險迴避,投資者有自主意識的放棄風險行為。第二種是損失控制,有計劃地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第三種是風險轉移,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轉移風險,最後一種是風險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