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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特徵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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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風險特徵包括哪些方面?

風險特徵包括哪些方面?

第一、風險它是客觀存在的,它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的,有的風險是沒有辦法迴避的或者說沒有辦法消除的。

第二、損害性:

一般的風險發生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損害。物質上損失往往是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但一旦造成人身損害,就比較難以用貨幣來衡量了。總之,風險的發生將會給我們的生活產生影響。

第三、不確定性

風險發生的具體地點是不確定的。

即便確定某種風險肯定要發生,但發生的確切時間往往是無法確定的。

每次風險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事先是無法預知的。

第四、可測定性

就總體而言,利用數理統計的原理及方法,針對一定時期內特定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情況加以總結和綜合分析,依據概率論的原理可得出基本正確的預測結論。

二、風險因素的內容

風險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風險事故發生或增加其發生的可能性或擴大其損失程度的原因或條件。它是風險事故發生的潛在原因,是造成損失的內在或間接原因。例如:對於建築物而言,風險因素是指其所使用的建築材料的質量、建築結構的穩定性等;對於人而言,則是指健康狀況和年齡等。根據性質不同,風險因素可分為有形風險因素與無形風險因素兩種型別。

1.有形風險因素。有形風險因素也稱實質風險因素,是指某一標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風險事故發生或增加損失機會或加重損失程度的因素。如一個人的身體狀況;某一建築物所處的地理位置、所用的建築材料的性質等地殼的異常變化、惡劣的氣候、疾病傳染等都屬於實質風險因素。人類對於這類風險因素,有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有些在一定時期內還是無能為力。在保險實務中,由實質風險因素引起的損失風險,大都屬於保險責任範圍。

2.無形風險因素。無形風險因素是與人的心理或行為有關的風險因素,通常包括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

其中,道德風險因素是指與人的品德修養有關的無形因素,即由於人們不誠實、不正直或有不軌企圖,故意促使風險事故發生,以致引起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因素。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欺詐、縱火行為等都屬於道德風險因素。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對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因素所引起的經濟損失,不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心理風險因素是與人的心理狀態有關的無形因素,即由於人們疏忽或過失以及主觀上不注意、不關心、心存僥倖,以致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和加大損失的嚴重性的因素。

風險防範是目前比較常見的措施,在司法實踐中,為了避免因發生風險而導致損害的行為,是需要根據實際的風險特徵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