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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糾紛專案章沒有效力嗎?

合同糾紛 閱讀(2.08W)

一、租賃合同糾紛專案章沒有效力嗎?

租賃合同糾紛專案章沒有效力嗎?

有效。建築企業由於施工專案眾多、分散,且專案所在地常常與建築企業住所地不在同一個地區,在建築企業未在專案所在地設立分公司的情況下,為了方便經營,專案部公章簽訂合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租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租賃合同是可以蓋專案章的,專案章也是可以獲得法律的認可,但如要因此而產生糾紛,那麼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