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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樣的 | 有哪些注意事項

合同訂立 閱讀(2.61W)

一、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樣的?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注意事項?

具體合同義務的執行是要進行必要的準備的,沒有必要的準備行為,往往就無法執行合同的具體義務。現代民法典的發展已充分注意到準備行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並賦予合同當事人中止合同的權利。理論上通常將這一表述稱為英美法上的先期違約制度,但其從另一方面卻表明了立法者對合同履行的動態過程的重視。因此,執行合同義務的準備行為,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當然內容,瞭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視這一階段。

合同的履行過程就是由以上三個階段組成的,這三個階段中任一行為的發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規範在這三個階段中有關合同當事人行為的制度。它應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總體要求,確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體規則等等。具體表現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規則、合同履行中的抗辯等,由此構成我國民法典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

我國民法典是將合同履行單獨作為一章的,這主要是強調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於人們重視合同的履行。同時,也承認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終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合同的履行就是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是一個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每一個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結合在一起,構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過程,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履行與合同的完全履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履行強調的是行為的過程,完全履行強調的是行為的結果。雖然,法律對合同履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們卻不能把對履行的要求當作履行本身,因為,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項?

1、無論任何訴訟,證據都是最為基礎和關鍵的

要儘量多地取得對方的證據,同時使對方儘量少地保留我方的證據。

在合同履行時,我方應當保留的對方證據包括:

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屬檔案,對方向我方傳送的所有書面函件、傳真、電子郵件、收據、收付款憑證、收貨發貨單證、違約的證據、身份資訊等一切證明合同履行過程的資料。

我方要儘量少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函,包括傳真、電子郵件,也要在糾紛發生後避免電話錄音。

2、在合同未到雙方簽字蓋章時,儘量不要製作出由我方蓋章的過程性檔案交與對方,也不要將我方蓋好章而對方未蓋章的合同文字交與對方自行蓋章,最好由我方人員自已拿到對方單位蓋好章後返回一份。

對方拿到我方蓋章的合同後,可以遲遲不蓋章,但又可隨時蓋章,我方將會很被動。

3、要意識到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對方簽字蓋章的東西才可靠。

因此,需要取得對方的證據就需要對方簽收。

一種是在我方的檔案簽收簿上簽字,另一種是準備兩份,一份交與對方,另一份由對方簽字或蓋章後收回儲存。

如果對方拒不簽收函件,一般建議採用公證送達的方式以保留證據。

對於常年有業務往來的客戶之間,若涉及到貨款結算,建議定期與對方對帳,並簽字蓋章確認。

一般來說,合同履行流程是沒有明文進行規定的,而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說,只需要在合法合規的將合同執行完畢,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即可。當然,合同同時具有強制性,因此,咱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注意相關事項,避免為自己帶來損失。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延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