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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技術服務民法典合同法違約責任有哪些?

合同訂立 閱讀(1.18W)

一、關於技術服務民法典合同法違約責任有哪些?

關於技術服務民法典合同法違約責任有哪些?

1、受託人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其中受託人逾期2個月不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交還技術資料和樣品,返還已付的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2、受託人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但委託人同意利用的,受託人應當減收報酬並採取適當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能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受託人應當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技術資料、樣品滅失、缺少、變質、汙染或者損壞的,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4、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在短期內難以發現缺陷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受託人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人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5、受託人發現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但不及時通知委託人的,受託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6、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但未及時通知委託人或者未採取適當措施的,受託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技術服務合同的法律規定?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按照規定關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違約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違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有大有小,例如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還有其他的賠償。委託人和受託人都有履行合同的義務,一方不履行合同,那麼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