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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書怎麼寫

合同訂立 閱讀(1.17W)
通知書怎麼寫
律師解析: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通知書的標題、當事人名稱、通知的正文、以及通知書的落款:
①標題:可寫為重要通知或者緊急通知;
②稱呼:寫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職稱或單位名稱。
③正文:通知的具體內容;
④落款:署名的日期以及當事人的簽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