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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裝置稅可以減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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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術合同裝置稅可以減免嗎?

技術合同裝置稅可以減免嗎?

技術合同裝置稅可以減免,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在稅收方面是可以減免一定得到稅費的。具體政策規定:

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合同,免徵增值稅。

2、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稅收優惠

(1)經認定的技術開發合同,免徵增值稅(3%、6%);

(2)經認定的技術轉讓合同,1)免徵增值稅(3%、6%);

(3)技術轉讓所得額500萬以內(含500萬)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有些政策資料中要求提供的合同是經認定的“技術合同”,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或高企申報。

二、技術合同分類

技術合同分為以下四類:

(一)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與合作開發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與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三)技術諮詢合同(包括委託諮詢合同與常年諮詢顧問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包括技術培訓合同與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承包、技術入股合同,可視具體內容分別或整體歸入前款四類合同之中,但不得將合同中非技術性部分混入技術合同內。

就下列內容簽訂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登記範圍:

(一)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

(二)產品和零部件的加工、生產、維修、銷售和業務承攬,裝置的安裝和保養,貨物的運輸、倉儲和保管,勞務協作,建築工程承包;

(三)生活服務、商品中介等非技術服務;

(四)各類學校(班)對學員進行的教學培訓及為學員安排的生產實踐;

(五)國家、地方計劃內的科技專案和非獨立的科技經營與技術諮詢機構承擔的本單位科技專案。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是可以享受一些稅收的優惠政策的,但是需要技術合同認定之後才可以享受相關的政策,符合條件的還可以免一部分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清楚的可以提交材料到科技管理部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