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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技術合同免所得稅嗎?

合同訂立 閱讀(2.11W)

一、我國技術合同免所得稅嗎?

我國技術合同免所得稅嗎?

技術合同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減免,法律上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的部分,免徵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範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中國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有哪些規定?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條科學技術部管理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通過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加強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並進行相關的技術市場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五條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第六條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八條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第九條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字和相關附件。合同文字可以採用由科學技術部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字;採用其他書面合同文字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採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第十條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字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為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第十一條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規範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第十二條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技術合同的應稅費用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處理。特別是,如果符合應納稅費用,則當事人可以向稅務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申請免稅。在我國,技術合同有四種,即技術開發合同,轉讓合同,諮詢合同和服務合同。技術合同的主題很多,某些非專利技術也可以被視為技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