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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免企業所得稅是否可以全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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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的企業所得稅不能全部免除,企業技術轉讓所得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合同免稅政策有:

技術合同免企業所得稅是否可以全部免除

1、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的部分,免徵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範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應按以下方法計算:

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

技術轉讓收入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後獲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裝置、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不屬於與技術轉讓專案密不可分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收入,不得計入技術轉讓收入。

技術轉讓成本是指轉讓的無形資產的淨值,即該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在資產使用期間按照規定計算的攤銷扣除額後的餘額。

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有關稅費,包括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用、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及其他支出。

因此,享受技術轉讓所得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應符合上述條件,並單獨計算技術轉讓所得,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的才可以享受所得稅的減免。

企業與自然人簽訂的這些技術合同所得,無需繳納營業稅。

每個企業和個人都要按照有關的規定按時繳納稅款,不得采用非法的手段偷稅漏稅,這是違法的行為,輕者會被行政處罰,重者勾構成了犯罪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要依法的按時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