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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賠償定金怎麼算

合同違約律師解答 閱讀(1.79W)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違約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算是一種合同中的損害賠償。

雙倍賠償定金怎麼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