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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辭退賠償雙倍工資怎麼算

勞動合同 閱讀(2.03W)

一、新勞動法辭退賠償雙倍工資怎麼算?

新勞動法辭退賠償雙倍工資怎麼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辭退員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哪些情形下辭退職工沒有補償金?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辭退員工時,並不是所有的員工都只能拿到雙倍工資作為賠償,其實辭退員工的賠償金分成兩種不同的情形,類似於醫療期滿以後不能從事相關工作的,不管工齡有多久,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就辭退的,都只需要按上個月的工資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