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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租期最長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39W)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是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權,是承租人為使用租賃物而滿足自己生活或經營的需要的。承租人並不想長期佔用租賃物,因為這種使用權是以支付租金為代價的,當承租人達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後,需要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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