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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可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8W)
贈與合同可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析:贈與合同的撤銷分為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
1、任意撤銷
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無需任何理由。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能任意撤銷。
2、法定撤銷
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