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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和受託人能是同一人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4W)
委託人和受託人能是同一人嗎
律師解析:委託人和受託人不能是同一人的,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區別包括:
1、委託人是指委託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
受託人是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代理處理相關事務的人,受委託人應履行的義務有:
依委託人指示親自處事務,處理結果向委託人報告義務,處理委託事務所得財產應交與委託人,因受委託人原因造成委託人損失,受委託人應予以賠償。
2、委託人和受託人必須是兩個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
代理人應按委託人要求的內容、時間、方式進行辦理。
符合委託要求辦理的結果,無論好壞,均由委託人承擔;
違反或超出委託要求辦理的結果,如委託人不接受,代理人自行擔責。
3、委託人是僱傭者,被委託者是被僱傭者,具有僱傭和服務的關係。
被委託人不是本人,被委託人一般是指受託人,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
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並支付利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
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