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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有三種情況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約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3、違約情況下解除。由於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716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