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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32W)

1.企業法人、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戶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原件,如是複製件,須與原件核對並加註明後,將原件退還),開戶銀行和帳號。起訴狀上的原、被告名稱,須與營業執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體已變更、合併、關閉,需加以說明,並提供被告現在的準確所在地。

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必須寫明代理事項和代理許可權。

3.合同及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電報、信函(包括信封)、圖表;變更、補充合同的協議、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簽訂地及其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複製件須經過核對。

4.送貨、提貨、託運、運輸、驗收、發票等憑證。

5.貨款、工程款、運輸費、保管費、租賃費、轉讓費、勞務費、酬金等結算憑證和有關財務帳目的影印件。

6.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及有關證明。

7.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