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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判決執行 閱讀(1.23W)

一、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當事一方提起訴訟時,首先需要提交起訴書,並根據當事方數目提交相應的編號。假如對方是公民,則應註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和地址;假如當事人是在單位工作,則應註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起訴書的正文需要註明事項,起訴書的原因和理由,並在最後簽名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二、不請律師,自己去法院起訴,應該準備什麼材料?

原告是個人的,應當準備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原告是公司的,應當準備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同時準備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被告是個人的,應當準備其戶籍證明、居住證或身份證影印件;被告是公司的,應當準備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或通過網站查詢的公司資訊查詢詳情(全國企業資訊信用公示系統)、行政部門審批局出具的電腦諮詢單

書寫好的起訴狀,根據被告人數N準備N 1份提交法院

為證明案件事實或訴訟請求準備的證據材料影印件,準備與訴狀同樣份數作為證據提交法院

銀行卡用於繳納訴訟費用

向法院起訴是對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保障,去法院起訴需要準備起訴的全部相關的材料,包括案件的事實經過和原因等,因為法院會根據提交的材料來審查決定是否要立案,立案之後才能進行案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