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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離婚起訴狀;(2)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3)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4)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5)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6)感情破裂的證據。準備好上述材料就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等系列工作了。【法律依據】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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