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不包括解除合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第九條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第十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