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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和合同生效區別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69W)

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合同簽訂,指的是當事人各方訂立合同並對合同認可簽字。
合同生效,指的是訂立合同的生效日期。其中生效日期分為兩種情況:
(1)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中明確規定該合同在一個時間生效,也就是合同指定生效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簽訂和合同生效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