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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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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立學校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私立學校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私立學校在為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或者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支付違約金,其它情況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僅需要在離職前三十天內告訴私立學校即可。

二、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在與私立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後,如果遇到可以使自己更好發展或者更高薪資待遇的工作時,勞動者很有可以會解除與私立學校的合同而去新單位任職,在法律規定上,如果私立學校沒有對自己進行任職培訓或相關約定,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告知私立學校宣佈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