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近的個稅退稅是什麼意思?
個稅退稅的意思是如果納稅人平時多繳了個人所得稅,可以在次年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申請退稅的。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條件包括:
1、上年度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一致。
4、沒有任何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彙算清繳辦理各項稅前扣除。
5、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為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稅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二、個人所得稅的徵稅內容有哪些?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包括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諮詢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標準都是國家大法統一規定的,而且在當年可能結合市場經濟的實際發展狀況,也會適當的調整稅收優惠政策,所以因為各種各樣的因素,之前多交的那部分個人所得稅,肯定要依法退回給納稅義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