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個人所得稅>

退個人所得稅是什麼意思

個人所得稅 閱讀(2W)

一、退個人所得稅是什麼意思?

退個人所得稅是什麼意思

退個人所得稅的意思就是稅務機關依法退回多徵收的個人所得稅,可以退個人所得稅的情形是: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5、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怎麼規定的?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準5000元/月(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準。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納稅人重複繳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企業誤填程式碼等情況都可以申請退稅。

應該不會有人把退個人所得稅理解成為直接不交個人所得稅了,大多數的人可以退個人所得稅,但是也有少部分的人得補交個人所得稅的。對個人所得稅的退稅問題,納稅義務人自己也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的軟體上查詢是否符合退稅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