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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清算報告騙取登出登記的後果是什麼

破產清算 閱讀(1.05W)

在清算、登出公司過程中,股東存在沒有通知已知債權人和以虛假的清算報告等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公司登出登記行為,使資不抵債、不符合登出條件的債務人公司登出登記,並使銀行可以隨時要求其清償債務的權利落空的,虛假清算的股東應當對公司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條 【股東禁止行為】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虛假清算報告騙取登出登記的後果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