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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企業破產後的廠房如何處置

破產清算 閱讀(6.71K)

鄉鎮企業破產後的廠房如何處置?

鄉鎮企業破產後的廠房如何處置

一、處置方式之拍賣

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方式確定被拍賣物的價金。破產財產的拍賣,由清算組負責委託有拍賣資格的拍賣機構進行。清算組委託的破產財產的起拍價應當是債權人會議和清算組對破產財產評估的價值。

清算組委託有資質的拍賣機構拍賣破產財產,其行為是強制性的,是對屬於債務人所有的享有獨立處分權的財產強制進行的拍賣,在開拍之前,清算組應釋出公告,並報人民法院,通知競拍人破產財產拍賣的時間、地點,競拍人在公開競拍之前可以對拍賣的破產財產進行現場查勘,以確定自己的最高競拍價。

拍賣具有以下特點:

1、拍賣是由專業機構進行的活動;

2、動產和不動產應由不同的拍賣機構進行;

3、拍賣破產財產,應按確定的程式進行;

4、財產拍賣成交應當在事先確定的底價之上,由出價最高者的價金作為拍賣物的價金。

二、處置方式之變賣

是清算組依據事先確定的破產財產的價格,隨時出賣破產財產的行為,一般的說,破產財產的變賣有以下幾個步驟:

1、 擬定和通過變賣方案。

2、 制定變賣程式,

3、 發出變賣公告,變賣公告應刊登在影響大的報紙上,

4、 變賣合同(協議)的簽訂和生效。變賣合同是變賣工作結束後,清算組與買受人簽訂的合同(協議)。

清算組與買受人雙方簽字後,報人民法院批准後合同生效。

其實不管是鄉鎮企業或者是民營企業,破產都有著非常嚴格的處置流程,破產過程中對於債務的清償不能僅侷限於鄉鎮企業現有的資產,能夠被合法拍賣或者是變賣的都要依法利用起來,這樣才能減少給債權人帶來的損失,同時,企業負責人也要配合對於廠房處置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