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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後法人的影響有什麼

破產清算 閱讀(3.08W)

企業破產對法人也會產生一定影響。總的來說,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企業破產且法人代表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導致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來承擔,而應由法人自己承擔。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階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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