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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對股東個人財產有影響嗎?

破產清算 閱讀(5.49K)

公司破產對股東個人財產有影響嗎?

一、 公司破產對股東個人財產有影響嗎?

公司破產和股東沒有關係,公司破產後一般不會對股東有影響,公司破產時,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此外,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破產申請】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與責任】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破產】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股東對公司有一定的管理義務,但公司破產時應當以公司的財產進行賠償處理,不會涉及到股東的自身權益,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市場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來進行清算,並對優先受償部分,以及員工的安置補償部分進行合法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