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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對法人影響

破產清算 閱讀(7.11K)

破產清算對法人有什麼影響 

破產清算對法人影響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一)企業法人破產的申請與受理 破產程式是指債務人無力清償債務時,為了保護全體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按比例清償的原則,以及法定清償順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財產,在全體債權人中間進行公平分配的法定程式。破產申請是破產程式開始的條件,破產案件的受理是破產程式開始的標誌。

1、破產的申請 破產的申請分為債務人的申請和債權人的申請二類。 債權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債務人破產:第一,須為具有給付內容的請求權;第二,須為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請示權;第三,須為已到期的請求權。因此,以下幾種情況的當事人沒有破產申請權:

(1)基於物權或人身權提出的 給付內容的請求。例如,排除妨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特定物的原物返還請求權,原則上無破產申請權。

(2)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

(3)喪失了申請執行權的債權。

(4)未到期的債權。

公司的法人雖然對公司的影響非常大,但其實作為公司法人,公司破產倒閉後,公司的這些虧損內容和法人是沒有直接關係的,並不需要法人有什麼負責的公司內容,當然,如果公司處於違法盈利情況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