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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債務誰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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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對於公司的債務,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於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公司的債務會由股東來承擔。
一、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
二、股東抽逃資金。有些股東在公司註冊成立後,會將當初做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訟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範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就是說這時股東要代公司受過。
三、其他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註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一些情況。
公司法》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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