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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談判適用範圍是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5.4K)

1、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

競爭性談判適用範圍是什麼

2、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

3、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准採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貨物、服務;

4、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5、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6、非採購人所能預見的原因或者非採購人拖延造成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

7、公開招標的貨物、服務採購專案,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檔案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檔案要求的供應商只有兩家時,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報經本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可以與該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