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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侵害債權人利益滿足什麼條件法院才會立案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6.75K)

一、股東侵害債權人利益滿足什麼條件法院才會立案?

股東侵害債權人利益滿足什麼條件法院才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股東有哪些應盡義務?

1、出資義務(按時足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2、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

4、不得濫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利益。

三、債權人侵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債權人侵權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債權人利益受損後,如果負有主要責任的股東拒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債權人可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以後,人民法院會在7天內告知是否立案,而作為被告方的股東,對於債權人的訴求也有答辯的權利,收到訴訟狀副本以後的15天內,要及時遞交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