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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被執行可以嗎?

經營管理 閱讀(1.31W)
隱名股東被執行可以嗎?

一、隱名股東被執行可以嗎?

一般情況來說,債權人是無權查封債務人的隱名股權的。隱名股東只是根據與顯名股東之間的協議享有分取紅利的債權,而並不享有股權。隱名股東並沒有公司法意義上的股權、股份,不能對顯名股東代持的股權、股份進行保全;但如果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提供了隱名投資者的隱名投資狀況,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以實現其債權。

二、隱名股東身份的認定是怎樣的

1、與顯名股東間有協議。雖然這個協議對於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但是在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依然有效。它不僅是隱名股東用來約束顯名股東的依據,也是證明隱名股東對於公司實際出資的有力證據。

2、不實際參加公司經營。在實踐中,有的隱名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完全由顯名股東行負責,有的則以自己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由於公司的社團性,公司的其他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投資人是誰。隱名股東以自己名義參與公司經營,行使股東權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東知道並且認可隱名投資行為存在的證據。

3、無違法行為。中國法律、法規對於某些行業、企業的股東身份進行了限制。比如,中國自然人不得成為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在實踐中某些人就採取隱名投資的方式參股合資企業。在這種情況下,隱名股東如果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將不會受到法院的認可,對於隱名股東以及顯名股東雙方而言,都將承擔較大的風險。

三、怎樣認定隱名股東的股份

隱名股東要確認公司股權的,一般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有充分證據證明已經實際出資或認繳出資。

公司股權的確認,不能簡單機械地適用股東名冊、工商登記資料等,要充分考慮實際出資人的權益,一般來說,誰實際出資,誰就擁有最終的股權。

2、有限責任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實際出資人出資。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換句話說,其他股東明知隱名股東存在的,也就是默認同意隱名股東持有股權,故應該認定隱名股東持有股權。

3、公司一直認可其以實際股東的身份行使權利的。這是不少隱名股東確認股權的實質性條件,值得注意。

4、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當然了,對隱名股東而言,只要已經實際出資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確認股權,只要經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在原顯名股東同意及協助下,就可以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成為顯名股東了。

隱名股東並沒有實際上取得公司的股權,所以債權人沒有權利執行隱名股東,確認隱名股東的股權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隱名股東有充分證據證明已經實際出資或認繳出資,有限責任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實際出資人出資,公司一直認可其以實際股東的身份行使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