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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隱名顯名股東股權可以嗎?

經營管理 閱讀(3.22W)

一、代持隱名顯名股東股權可以嗎?

代持隱名顯名股東股權可以嗎?

可以,代持是找機構或者個人代為持有股權、債券等簽訂協議的行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股權代持,也被稱為委託持股、隱名持股、股權掛靠,是指實際出資人(即被代持人)與名義出資人(即代持人)以協議或其它形式約定,由名義股東以其自己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由實際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並享有投資權益的一種權利義務安排。

二、具體情況

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往往僅通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如果說股權代持還帶有一定模糊性的話,股權信託則是一個較早為人們所熟知並被很多信託投資公司應用的概念。股權信託是委託人將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權移交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定向投資於某公司,受託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歸屬於委託人指定的受益人。

雖然股權信託與股權代持都是委託人將股權委託給名義持有人持有,但股權代持相對於股權信託的概念外延要寬泛許多,如股權信託關注的是股權的收益,而股權代持則更多關注股權持有方式的隱蔽;股權信託注重信託人的具體管理運作,而股權代持多注重股權的歸屬;股權信託可操作的空間受到很多限制,迄今信託投資公司也多用於職工持股中,而股權代持方式有多種多樣,操作更加靈活。

一般情況下,代持隱名股東或者顯名股東的股權目的在於進行合法的投資,但代持公司或者機構是需要根據不同的交易額來收取手續費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