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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增資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7.1K)

一、公司法增資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公司法增資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對增資過程中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沒有特別約定,老股東只能依據法律規定“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增資過程中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是會受到限制的,老股東只能在自己實繳出資比例範圍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二、公司增資的情況有哪些?

1、增加票面價值

增加票面價值,是指公司在不改變原有股份總數的情況下增加每股金額。通過這種方式可以達到增加資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積金,應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東新繳納的股款,均可記入每股份中,從而使其票面價值增加。

2、增加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資本,可以按照原有股東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以邀請原有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出資。如果是原有股東認購出資,可以另外繳納股款,也可以將資本公積金或者應分配股利留存轉換為出資。

3、發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採取發行新股的方式。發行新股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資本需求而發行新的股份。發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會公眾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東認購。通常情況下,公司原有股東享有優先認購權。

綜上所述,公司業務不斷壯大的時候,原來的註冊資本可能不夠,這是就需要增資,如果是通過增發的方式增加資本的,公司老股東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當然,這個有條件限制,必須在自己的出資比例和範圍內。老股東需要購買的,應該提前和公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