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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能倒閉嗎 | 破產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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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破產是指商業銀行依照一定的程式停止經營、清理債權、清償債務、 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法人資格從而退出市場的過程。

銀行能倒閉嗎?破產程式是什麼?

一、商業銀行破產的程式

商業銀行破產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頓、破產宣告、清算、登出登記和登出公告等階段。

1、破產申請。《企業破產法》第134條規定: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式或者執行程式。

2、破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產申請書後,經初步審查,如果認為符合法定條件,則應在7日內立案,開始對案件進行處理。

3、破產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產案件10日之內應當通過媒體告知商業銀行利害關係人關於商業銀行擬破產事宜的行為。中止債務財產的其他民事程式和任何債務清償活動,並召集債權人會議。

4、破產和解和整頓。破產程式開始以後,如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對擬破產的商業銀行進行整頓以緩解信用危機,可以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後,於法定期限內著手整頓擬破產的商業銀行,並中止破產程式。整頓期限一般為兩年。如果整頓使得商業銀行能按期清償債務,就在履行和解協議的目後終結破產程式,商業銀行恢復正常經營活動。若商業銀行在整頓期間從事有損於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和者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繼續惡化,則應終結整頓,宣告破產。

5、破產宣告。即人民法院通過媒體告知社會公眾擬破產的商業銀行破產事實成立,破產清算開始。破產宣告後,商業銀行事實上喪失法人資格。破產清算。破產宣告後,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對破產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進行清查處理。

6、破產財產的處理。破產財產是商業銀行依法享有所有權的一切財產,是破產債務清償的物質來源和依靠。包括:破產宣告是破產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以及應當由商業銀行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7、破產登出登記和公告。破產財產分配完畢後,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式,並向破產商業銀行的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工商機關核准登出商業銀行登記後,公告該銀行終止。至此,破產商業銀行的企業法人資格才從法律意義上正式消滅。

二、銀行倒閉後存款的處理

中國的具體條例是這樣的: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央行測算,50萬元的償付上限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三、下列三類情況是無法獲得賠償的:

1、存款丟失,你的錢存在銀行裡存丟了,是不負責賠償的。

2、銀行理財產品本金虧損、收益不達標、變身為保險的,統統不賠付。

3、銀行代售理財產品出現兌付危機、資金虧損的情況,也是不賠付的。

綜上所述,對於銀行能倒閉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了。雖然現代經濟社會銀行相對來說比較有保障,但是還是有破產倒閉的風險。我國已經規定了完善的銀行破產相關的規定,在對我們存款日漸多起來的百姓來說,瞭解銀行倒閉、破產的相關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十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