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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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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公司通過切實履行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權、職責,形成了各司其職、協調運轉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約束和規範了員工的行為。

1、以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執行機構(經理層)作為法人的治理結構確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經營者之間的權力、責任和利益關係,每個崗位的職責、義務、獎懲都有明確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與獎懲、升遷等掛鉤。

2、經營中的重大問題由董事會充分討論民主決策;經理層由股東組成,確保了投資者的利益;董事會從不同角度審查、監督董事會的各項決策活動和對經理層的經營活動,形成了各司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3、通過保證投資者(股東)的投資回報,重視企業內各利益集團的關係協調,包括對經理層與員工的激勵以及對高層管理者的制約,避免了因高管決策失誤給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

二、公司治理的結構包括哪些

公司治理結構,或稱法人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系統、公司治理機制,是一種對公司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體系。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階執行人員即高階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現代企業制度區別於傳統企業的根本點在於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或稱所有與控制的分離,從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形成一種相互制衡的機制,用以對企業進行管理和控制。現代企業中的公司治理結構正是這樣一種協調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關係的一種機制,它涉及到激勵與約束等多方面的內容。簡單地說,公司治理結構就是處理企業各種契約關係的一種制度。

例如,董事會、經理層、股東和其他利害相關者的責任和權利分佈,而且明確了決策公司事務時所應遵循的規則和程式。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條件下,由於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利益不一致而產生的委託—代理關係。公司治理的目標是降低代理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預公司的日常經營,同時又保證經理層能以股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潤最大化為目標。

三、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公司治理框架應保護股東權利;

2、應平等對待所有股東,包括中小股東和國外股東,如果股東的權利收到損害,他們應有機會得到有效補償;

3、應確認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鼓勵公司與他們開展積極的合作;

4、應確保及時、準確地披露所有與公司有關的實質性事項的資訊,包括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所有權結構以及公司治理的狀況;

5、董事會應確保對公司的戰略指導、對經營層的有效控制,董事會對公司和股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