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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會股東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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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程度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會以及董事會,都是處於公司權力的最高層。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股東會和董事會之間的權利,其實是相互制約的,公司法當中對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等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三者之間相互制約,又有著非常緊密的關係。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會股東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會股東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在職權上的關係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擁有的全部職權,但股東大會分離或由股東大會授予的決策、管理權。

董事會所作的決議必須符合股東大會決議,如有衝突,要以股東大會決議為準;股東大會可以否決董事會決議,直至改組、解散董事會。

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是股東大會代理機構,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許可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以下人員擔任:

1、董事長;

2、執行董事;

3、經理。

並沒有規定必須是公司的股東或董事會成員。

簡單說,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籤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決議哪個權利大?

從某種意義上講,擔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司的核心權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權力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簡單說,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籤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股東會的職權有: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並決定他們的報酬標準;審查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查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審批公司的財務預算或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和表決須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我們可以看出,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會股東會之間,首先只有法定代表人能夠以個人的身份代表公司行使相關的事務,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代替公司行使一些重大決策的時候,都是必須經過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同意才可以的,其中股東會又是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的,另外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或者董事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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