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名譽毀謗>

威脅恐嚇誹謗辱罵是刑事案件麼

名譽毀謗 閱讀(1.2W)

威脅恐嚇誹謗辱罵是刑事案件麼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遭受到別人的威脅、恐嚇、誹謗或者辱罵。當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雖然害怕或者氣憤,但是往往大多數人會選擇忍氣吞聲。其實這類案件,我們依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小編將針對威脅恐嚇誹謗辱罵是刑事案件麼的問題為大家介紹。

威脅恐嚇誹謗辱罵是刑事案件麼?

在我國,威脅恐嚇誹謗辱罵在一定上程度上可以構成犯罪。

一、《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公安機關不能直接受理誹謗罪的刑事案件,此案件屬於自訴案件。

二、所謂的恐嚇威脅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尋釁滋事裡面增加了恐嚇的內容,此刻開始我國現行法律中雖沒有以這個威脅恐嚇罪名稱命名,但實際上已經有了刑事處罰威脅恐嚇的條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如果是情節輕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主席令第三十八號)》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主席令第三十八號)》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在上文中,小編針對威脅恐嚇誹謗辱罵是刑事案件麼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出瞭解答。我們可以得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威脅、恐嚇、誹謗、辱罵,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構成犯罪的,屬於刑事案件。但是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對於誹謗罪有特殊規定,誹謗罪是屬於自訴案件,遵循告訴才處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