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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能登出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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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能登出公司嗎?

公司法人能登出公司嗎?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登出公司。也可以委託辦理,需要法人簽字。但應注意條件。

股份公司登出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決議書。法人代表單方無權登出。股份公司的股東如退出,應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回購其股份或者分紅。股東退出需協商或者股東單方面要求,股東應得到相應財產

在登出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式,登出公司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二、辦理公司登出需要哪些資料?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法人或代理)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三、公司登出清算的程式是什麼?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出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通過上面文章,我們對公司法人能登出公司嗎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公司法人的權利很大,可以申請登出公司,在辦理的時候,可以委託他人處理。公司在登出之前,要完成資產負債清算。清算組會全面接管公司,並對公司剩餘資產進行分配,在清算完成後,就可以依次登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