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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議特別決議事項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6.59K)

一、股東會議特別決議事項有哪些?

股東會議特別決議事項有哪些?

根據《公司法》規定適用特別決議的事項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

3、公司合併、分立、解散

4、變更公司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5、重大資產重組

6、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由出席會儀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事項僅包括1-4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必須經全部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二、股東權利

1、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2、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3、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4、企業集團法律問題也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股東大會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書以書面形式在會議召開前的充分時間內傳送給每位有表決權的股東

5、股東大會的出席人一般應是股東本人,股東也可以委託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委託時應出具委託書,一個股東只能委託一個代理人,但是一個代理人可以同時接受多個委託人的委託,代他們行使權力。

對於股東會議的召開和相關事項的處理,在我國的公司法中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存在異議的,還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在最後表決過程 中,沒有達到規定的票數時,則相關事項是不能通過和執行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