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這個社會,在我國公司是一個經常可以看到的,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公司法對於公司的一些事項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包括公司法中對於股東會以及董事會的規定等,那麼,公司法董事會決議事項和股東會決議事項的區別是?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區別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範圍不同。
1、股東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2、董事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董事會決議範文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示範文字)
時間: 年 月 日
地點:公司會議室
會議性質:首次
通知情況及參加人員:本次董事會會議採用書面通知方式,於 年 月日送達各位董事,----位董事全體到會,無董事棄權情況。
本次董事會會議由------召集和主持。
內容:
經全體董事討論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一致選舉----為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聘任-----為公司總經理。
以上任期為三年,自公司登記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體董事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實際上對於這個問題的研究需要了解一下我國的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區別,在我國董事會主要是執行股東會的決議的,包括組織舉行董事會等,其次,股東會是制定公司的投資計劃以及經營方針的,最後還有不懂的可以諮詢律師。